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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侃】延后审判



“公诉人对陪审团的成员有什么异议吗?”

“没有异议。”

“被告方对陪审团的成员有什么异议吗?”

“没有异议。”

“最后一次,被告方确定不需要法庭为你们指派律师吗?”

“不需要。”

“很好。先生们,请起立,请将手按在法典上宣誓。公诉人,可以开始了。”

 

“法官阁下、陪审团的各位女士们和先生们,如果你们不介意,我方将会做一个简短的陈述。本案的两位被告人,他们的关系密切,每天会被工作人员目击到至少五次单独相处,十三次近距离耳语,两次携手前往便利店,十六次搭肩,一次拥抱,对视则不计其数。我方有理由怀疑他们之间存在某种不正当关系,而这种关系已经持续了一个月以上。”

“我们不妨追溯到这种关系苗头诞生之时。最初引起我方注意是他们二人在某个节目的共同出演中表现的细节动作,经咨询相关人士他们本不需要在教学中发生亲密动作,但他们还是发生了——近似背后拥抱的、手握着手的亲密接触。这引起了我方警觉,于是我方查阅他们二人之前合作留下的视频资料,有了更加确凿的证据:请问各位尊敬的陪审团成员,你是否会在为一个初次合作的人贴标签时借机反复触碰对方胸口五次以上?倘若那确实是被告方的初次接触,这段不正当关系的苗头在时间的对比之下实在太过醒目。倘若那不是被告方的初次接触——那么我方对他们更之前的来往居然一无所知,岂不是更说明他们心中有鬼?”

“被告方在不必要的场合于众目睽睽之下搂肩,前后脚的上班途中还要拉扯手臂,特殊节日一天之内携手前往便利店两次,次日更是变本加厉增加到三次,即使有旁人打掩护也无法掩盖他们的形迹可疑之处。我方苦口婆心多次警告提醒,被告方依然故我,昨晚下班后在班车上相邻而坐,丝毫不顾我方对他们提出的保持距离的要求。”

“我方已经尽到了劝诫帮助的责任,现在我方请求你们裁决被告方有罪。”

 

“被告方请选择一人为代表进行辩护,你们有权放弃辩护。”

 

“公诉人仅从一些孤立的环境证据出发就指控我方有罪,我认为这是不负责任的行为。下面我将就公诉人提出的几个点一一进行解释。”

“教学动作方面的指控其实完全没必要解释。我不知道公诉方咨询的相关人士是什么水平,我本人就在相关领域最顶尖的层次,我以我的成就证明我的举动对手感提升有显著促进作用。那名相关人士说这是不必要的举动,我有理由确信他没有那么专业——至少没有我专业。”

“关于贴标签的指控,我注意到法官大人每次发言之前都会调整话筒三次。或许公诉人听过一个并不高深的词汇‘强迫症’吗?没有冒犯法官大人的意思,很多人都有轻微的强迫症,比如法官大人,也比如我的朋友。调整好的话筒总是觉得角度还有一点不对,拍了几次的标签总是担心哪里没有贴牢,这甚至谈不上是病症,当然也更不是罪证。”

“与其说是搂肩不如说是搭肩,当时我的朋友至少有半个身体在我手臂掌控范围之外,搭肩的理由或许公诉人难以理解,毕竟您可能一辈子都体验不到一米九高度的空气。我可以告诉您空气还不错,就是太高了抵抗地心引力更费力气,我借我朋友的肩膀稍作休息,他没有拒绝,这是朋友之间的义气。”

“拉扯手臂的前提是当时环境拥挤,四周都是尝试接近我们的人。我和我的朋友都感激他们愿意施与我们如此热烈的爱,但行程时间很紧,我不得不拉住我的朋友保证行程不受影响。这是敬业精神。”

“我和我的朋友都有不错的人缘,多次去便利店是帮其他朋友带东西时顺带散步健身。换季时抵抗力较弱,前不久我还在生病挂水,多走一走对健康有好处。这是维护人际关系的同时健身的一举两得的行为。”

“我们没有相邻而坐。”

“我和我的朋友之间隔了一条过道。”

“我们没有不正当关系,我们是很好的朋友。”

“……”

“退一万步。”

“即使我们相爱。”

“请问这犯了什么罪?”

 

 

F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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